《专业视角》:漫谈各国ESG 之 国际其他资本市场ESG信息披露主要监管要求

2006年,联合国发布了责任投资原则(Principle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s,简称PRI),自此,ESG标准首次被要求纳入公司的财务相关评估中,以进一步推动全球可持续投资。各国资本市场也逐渐对ESG的信息披露提出监管要求。

本文主要介绍国际其他资本市场ESG信息披露相关的主要监管要求,亚洲市场包括新加坡、日本,欧美市场包括美国、欧盟及英国。而监管机构针对主要监管要求编制的解释性指引仅进行列示。

  • 新加坡 – 其是亚洲最早对ESG 报告做出强制性披露要求的国家,主要通过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规则》和《企业管治守则》进行相关监管。
  • 日本 – 其与ESG相关的规则主要有《日本尽职管理守则》和《企业治理准则》。
  • 美国 – 其现有ESG披露法规较为分散,主要市场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直至2022年才开始结合TCFD的要求拟对环境相关信息进行强制要求披露。
  • 欧盟委员会 – 其是较早开始对可持续信息披露进行积极规划,近年来监管要求愈加严格。
  • 英国 – 其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的发展始于2006 年修改的《公司法》,且年间通过多次修订逐步加强了对不同类型公司ESG 方面信息披露的要求及管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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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adership

陆慧竑是甫瀚咨询上海办公室专注于金融服务行业的咨询总监,目前主要从事的是风险管理和合规方面的咨询,包括信用风险管理、监管相关风险、风险分析和模型风险管理、全面风险管理和金融犯罪等。服务领域包括: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。在加入甫瀚之前,陆慧竑在汇丰银行亚太和汇丰中国的风险管理部工作了18年,在不同的风险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,包括信用风险管理、监管相关风险(例如:巴塞尔III改革、IFRS9 预期信用损失、压力测试等)、风险分析和模型风险管理等。 主要项目 信用风险管理 负责对公信贷业务风险偏好的设定和检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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